回查公告,亚星化学前期出售乐星化学时,曾对该公司有担保责任,在出售资产预案审核过程中,上交所已对该问题进行了重点关注和问询。如今,该笔担保果然出现了问题,亚星化学28日在公告中披露,收到原控股子公司乐星化学《告知函》,由公司提供担保的三笔信用证将于近日到期,乐星化学暂时无力还款。公司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代乐星化学向中国银行共偿付443.43万美元。此前,公司曾于2月18日披露称,拟为乐星化学1.71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乐星化学则以评估价值1.81亿元的机器设备等动产提供抵押反担保。
此次,上交所问询函指出,乐星化学2016年亏损7158.44万元,期末净资产为-10419.62万元,其盈利能力较差,且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对此,上交所要求亚星化学结合乐星化学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核实并补充披露在已不再持有乐星化学股权的情况下,公司为乐星化学偿还到期信用证和提供担保的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说明是否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有关决策程序是否审慎。
根据亚星化学与乐星化学签订的《代为还贷协议》,乐星化学将于2017年6月27日前偿还公司代为还贷的本息。对此,上交所要求亚星化学核实并补充披露乐星化学的还款能力和还款资金来源。
同时,乐星化学以其截至2016年6月30日账面价值17333.74万元、评估价值18064.92万元的机器设备等动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抵押。对此,上交所要求公司结合抵押机器设备的用途、性能、目前使用状况等因素,补充说明上述机器设备的可变现价值是否能够足额覆盖公司为其所提供的担保总额。
另据披露,乐星化学现任大股东为东营志远,注册资本为830万元,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西传永。对此,上交所要求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东营志远作为乐星化学的控股股东,却未能为乐星化学偿还信用证贷款及提供担保的原因。
据了解,亚星化学主营业务可持续盈利能力较差。在连续两年出现亏损后,2016年,公司通过出售原控股子公司乐星化学75%股权及收到潍坊市财政局拨付的节能减排补贴资金1亿元实现扭亏为盈。
亚星化学出售乐星化学时,受让方东营志远即存在诸多疑点,尤其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嫌疑。据披露,东营志远在该次收购前不久,才刚增资至830万元,且其经营规模较小,是否有能力经营乐星化学存疑。接手乐星化学股权后,东营志远如未参与日常经营,也不对其进行资金支持,则该笔交易背后的真实动机存疑。为此,上交所要求亚星化学核实并披露乐星化学、东营志远和西传永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资金往来、业务合作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