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也翻遍了宜兴市、无锡市、江苏省的应急管理部门网站和微信、微博等官方平台,也没找到应急管理部门对于此事故的情况公示或通报等。这也让不少人猜测,事故的情况是否如报道所说,过了这么长时间又是否存在企业或有关部门瞒报、迟报等情况。
据知情人士向涂料采购网反映,事故发生后,江苏三木化工当天下午就已经恢复正常生产,并没有进行停产整顿。
为调查真相,近日涂料采购网致电了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竟称对此事“不清楚”。
据涂料采购网了解,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第二章事故报告中明确要求:
第九条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三十九条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富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6月是一年一度的安全生产月,在安全生产月中发生这样的事故,就更不应该了。而当地主管部门竟然对事故不知情,也是让人大跌眼镜,事故是否存在瞒报情况,也不得而知了。
近年来化工行业事故频发,爆炸、泄漏、窒息、火灾等各种事故给行业和社会带来很大的影响,天津爆炸事件跟响水爆炸事件还历历在目,每次发生事故以后,企业更应该把精力放在事故经验教训和总结上,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范,让血淋淋的事故不要重复上演,这才是对社会,员工真正负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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