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更好地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部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基础上,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进行修订,扩大绩效分级行业范围,完善相关指标和减排措施。
2020年修订版《技术指南》重点行业增加到39个,并全部实施了绩效分级,对15个已实施绩效分级行业的分级指标和减排措施进一步优化。
据涂料采购网了解,该《技术指南》适应用于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粉末涂料制造的工业企业,不包括合成树脂制造企业。
主要生产工艺包括:
溶剂型涂料:配料(主要成分为溶剂、树脂)、预混、分散磨砂、调和、检测、过滤、灌装;
水性涂料:配料(主要成分为水、树脂)、预混、分散磨砂、调和、检测、过滤、灌装,包装;
主要原材料:树脂、颜料、填料、助剂、溶剂。
主要污染物产排环节:
(1)PM:主要来自固体配料等工序;
(2)VOCs:主要来自配料、预混、磨砂分散、调和、过滤、灌装、物料储存设施、装卸、转运、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等工序。
减排措施:
(1)A级企业:
鼓励结合实际,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2)B级企业:
红色预警期间:未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的溶剂型涂料及未满足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性涂料生产车间配料、预混、分散、清洗等工序停产;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3)C级企业:
橙色预警期间:未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的溶剂型涂料及未满足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性涂料生产车间配料、预混、分散、清洗等工序停产;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红色预警期间:配料、预混、分散、清洗、调和、融化、搅拌、过滤、调整、灌装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4)D级企业:
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配料、预混、分散、清洗、调和、融化、搅拌、过滤、调整、灌装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5)粉末涂料制造企业:
①引领性企业:
鼓励结合实际,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②非引领性企业:
黄色预警期间: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橙色预警期间:破碎、研磨工序停产;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红色预警期间:停产;停止运输。
此次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技术指南》对于39个重点行业全部实施了绩效分级,对A、B、C、D级的企业采取了不同的减排措施,对于A级企业和引领性粉末涂料制造企业,鼓励结合实际,自主采取减排措施。要求B级企业红色预警期间:未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的溶剂型涂料及未满足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性涂料生产车间配料、预混、分散、清洗等工序停产;要求C级企业橙色预警期间:未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的溶剂型涂料及未满足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性涂料生产车间配料、预混、分散、清洗等工序停产;D级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非引领性粉末涂料制造企业,红色预警期间,停产,停止运输;同时对于B、C、D级企业及非引领性粉末涂料制造企业,在不同预警期间,要求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结合以上内容和近期多地推行的溶剂型涂料源头替代、错峰喷涂等升级“禁油令”的举措能够看出,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对于溶剂型涂料和未满足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性涂料生产企业的管控越来越严格,正如此前所说,下半年对于大气污染和VOC专项整治的力度会逐渐加大,这也是为今年“十三五”圆满收官,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的重要努力。
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全文共365页。因篇幅有限不便在此全文刊发,如有需要可添加涂料采购网主编微信索取:1891146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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