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三棵树”)。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三棵树”)本次为公司及上海三棵树提供12,6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实际为公司、上海三棵树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人民币23,428万元(含本次)、12,600万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7日、2021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理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60,000万元,2021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棵树为顺利完成对廊坊富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达新材”)及江苏麦格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格美”)的后续股权并购交易款支付事项,共同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莆田分行”)签订《并购借款合同》,申请共计人民币12,600万元并购贷款,由四川三棵树为上述《并购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人民币12,6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上海三棵树持有的富达新材70%的股权及麦格美70%的股权为本次并购贷款做质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37,643.7486万元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洪杰
3、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大道518号
4、经营范围:涂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制造;危险化学品生产(具体详见编号为(闽)WH安许证字〔2007〕000022(换)号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建材、五金产品的生产、销售;质检技术服务;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建筑成套设备技术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上海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林德殿
3、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988弄1号601、602、603、605室
4、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涂料、防水防腐材料、保温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本公司的关系:上海三棵树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6、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上述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均为合并报表数据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乙方):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2、债权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
3、保证金额:12,6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赁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6、保证范围: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实际资金需要。公司及上海三棵树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四川三棵树对公司及上海三棵树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除本次新增担保外,此前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2021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50,000万元,其中对上海三棵树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4,524万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上海三棵树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6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2%,没有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87,36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274.05%;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52,36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260.10%。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