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整机自动喷涂系统(招标编号:GKHK-XF24H016)招标人为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为国拨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整机自动喷涂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整机自动喷涂系统,1套,主要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供方组织需方完成设计方案评审,并向需方提供供方签字确认的书面详细地面基础、管沟、激光跟踪仪靶标固定位置要求。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个月内送达需方。设备送达需方现场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安装及调试、首架飞机或模型(供方按照需方提供信息制作)的喷涂验证。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场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多机器人协同自动喷涂生产线或飞机整机自动化喷漆(或除漆、打磨等)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能证明多机器人协同的业绩。
(3)财务要求:
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需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提供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或内审)的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其查询截图(如未提供查询截图则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其查询截图(如未提供查询截图则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设备供应商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的获取:通过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填报数据,由设备供应商管理的支撑机构中航国际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评价工作,通过中国航空工业设备供应商管理委员会的审核,得到评价结果和等级。该报告当年有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07日18:00至2024年04月15日16:00登陆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进行注册后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并办理CA数字证书。如有疑问,请致电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400-890-088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8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款打入下列指定账户(须由投标人对公账户打入)。支付成功后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公司名称: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户:平安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15175066250084
联 系 人:李成武
电 话:029-89582236
用途或摘要栏填写:(项目名称)标书款
4.3 投标人必须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否则无法投标。(详见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相关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28日10时00分,投标人必须在此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传至中国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如传至中国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的加密的开标记录表、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与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5.2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宾馆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5.4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或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上发布。
7.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监督部门。
(来源:湖南省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