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吉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安徽吉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系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申请悉(以下简称《报告书》)。经专家技术审查及我局集体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县开发区,拟投资12000万元,企业拟淘汰现有智能电动尾门产品,保留已有生产设备(CNC加工中心、1条喷漆线、1条钝化流水线、1条阳极氧化流水线、打磨线、拉丝线、挤压机等设备),新增CNC加工中心、抛丸机、喷砂机、2条喷漆线、全自动超声波清洗烘干机、激光焊接机等设备,项目达产后年产3000万套锂电池结构件、10万套锂电池包。
二、项目业经郎溪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郎科技经信投资〔2021〕67号文立项,需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中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你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要求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分质回收”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完善项目各类废水收集方案,强化节水措施。含铬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其他生产废水经处理后30%回用于生产,剩余70%的生产废水同纯水制备废水及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达标后纳管至郎溪经济开发区东片污水处理厂,废水总排口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二)按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不得使用高VOCs含量的物料,强化废气的收集处理和治理设施有效安全运行,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等离子切割粉尘收集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拉丝粉尘收集经水帘柜+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过砂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打磨粉尘收集处理。喷砂粉尘、抛丸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酸雾类废气、碱雾废气收集经喷淋处理,喷漆废气收集经水帘处理后与收集的调漆、流平废气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纤维”处理,喷漆线烘干废气收集经“两级活性炭纤维”处理,镭雕粉尘、焊接烟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微负压收集经喷淋处理,食堂油烟收集经油烟净化器处理。
三价铬钝化、阳极氧化废气排放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恶臭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其他废气排放应满足(GB16297-1996)表2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三)按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减振、消声、隔声降噪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及周边声环境功能区达标。
(四)按要求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分类收集、贮存,分质处置的原则,认真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依法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要求。
一般工业固废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五)强化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按要求加强运输、贮存、生产等环节风险防范措施,防范污染事件发生。你公司须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及预警体系,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和物资。依法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风险防控工作纳入项目“三同时”管理。
(六)按要求做好分区防渗,规范设置排放口、事故池和固废(含危废)暂存场所。
(七)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执行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制度。在申领排污许可证前通过市场化交易取得排污权。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申领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的,根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有关规定,你单位不得出具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意见。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自主组织竣工环保验收,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六、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书》进行项目建设,未经我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评文件。
七、请宣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郎溪县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日常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