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郑州煤机综机设备有限公司年产96000吨结构件喷粉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9月26日-2024年10月08日(5个工作日)。
根据郑煤综机公司环保手续及厂区实际生产情况,目前北厂区内“年大修8000吨液压支架建设项目”正常生产,“年产煤机综采设备液压支架2000件项目”仅进行液压支架结构件(除液压缸外的焊接结构件)的生产,大修件和2000件液压支架成品的最后组装(结构件与液压缸及其他配套件的组装)工序均在南厂区完成。本次技改工程仅针对北厂区内现有涂装工序,不改变厂区现有产品及产能。涂装对象包括“年大修8000吨液压支架建设项目”和“年产煤机综采设备液压支架2000件项目”的所有结构件,总涂装量约 96000 吨/年。
本次技改工程将现有水性喷漆工艺改为喷塑工艺,拟拆除厂区内现有喷漆房、烘干房及1套前处理喷砂设备,改建为1条抛丸(前处理)+喷粉+固化的智能化喷粉生产线。本次技改涂装工序涉及液压支架制造和液压支架大修两个行业,其中液压支架制造行业类别为“C-3511矿山机械制造”,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本)》中“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70 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中的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359”中的其他类(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液压支架大修行业类别为“C-4330专用设备修理”,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本)》中“四十、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86中的专用设备修理 433”中的其他类(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本项目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塑粉)10 吨以上,因此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