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涂料采购网】2015 年 7 月 13 日,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芜湖神剑裕昌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线搬迁的议案》。
为能够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芜湖神剑裕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昌公司”)现有新戊二醇项目生产线及其辅助设施进行搬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芜湖神剑裕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 万元
3、注册地址:繁昌经济开发区
4、法定代表人:刘志坚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聚酯树脂用原材料生产与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7、股东情况: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8、财务数据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裕昌公司资产总额 9,859.78 万元,负债总额8,400.89 万元,净资产 1,458.89 万元,资产负债率 85.20%。2014 年实现营业收入 8,996.87 万元,净利润-327.79 万元。
二、生产线搬迁的背景
裕昌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3 日收到安徽省繁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暂停新戊二醇生产并进行全面技术改造的函”。 2015 年 6 月 6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公司关于子公司新戊二醇项目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55)。
停产期间,裕昌公司组织了生产技术人员、设计单位、设备供应商、安装单位参与的沟通协调会,进行了反复论证,大家一致认为:受原有工艺路线设计及车间空间限制,在现有生产线基础上再进行相关改造难度太大,同时公司所处的综合型园区也不适合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
鉴于以上情况,为了裕昌公司能够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慎重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裕昌公司现有新戊二醇项目生产线及其辅助设施进行搬迁。
三、搬迁的具体事项
为切实做好裕昌公司生产线搬迁工作,裕昌公司成立搬迁项目办,负责具体搬迁工作。
1、搬迁地点及时间
经公司多方考察比较,拟搬迁到安徽省精细化工产业有机合成基地(马鞍山市和县精细化工园区)。搬迁计划自 2015 年 7 月份开始,在裕昌公司进行生产线拆卸同时,尽快完成土地征用、地质勘测、规划设计及土建施工,力争最短时间内完成裕昌公司生产线设备的完整搬迁、修缮、安装、调试、试生产、验收和交接工作。
2、搬迁费用及人员安排
裕昌公司搬迁过程中将产生相应搬迁费用(含拆卸、运输、原安装费用、存留资产的改造等),约 550 万元左右,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裕昌公司现有全部在册员工,在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后,一部分充实到公司聚酯生产基地,另一部分留下完成生产线搬迁工作。
3、其他安排
本次生产线搬迁以外的资产,公司正积极寻求合适项目,争取尽快实现正常经营,实现效益。
四、搬迁对公司的影响
为保证裕昌公司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公司将加快裕昌公司的生产线搬迁工作,有效降低本次搬迁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本次搬迁事项对公司2015 年度经营业绩有一定影响,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搬迁工作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裕昌公司生产线搬迁工作持续性披露义务。
五、本次搬迁存在的风险
1、人员流失风险
本次生产线搬迁同时存在因工作环境、薪酬、地域及未来发展等因素产生的裕昌公司员工流失的风险。
2、用地风险
搬迁项目土地尚未履行招拍挂程序,公司尚未取得土地权证,理论上存在用地风险。公司已与马鞍山和县精细化工园区管委会签署协议,对方承诺将协助办理该项目拟用土地的权属证书,公司亦将积极争取尽早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
3、审批风险
由于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主体发生变更,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项目建设、环保等方面的审批或备案手续,公司将积极争取尽早完成与该项目相关的审批或备案手续。
4、其他
本次搬迁尚存在其他相关未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