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整体的技术创新系统。创新系统填补了知识与其内在技术可能性之间的差距,并使这些技术可能性符合市场需求。低碳经济转型要求现存社会经济制度的创新,因此有必要设计一个迎合该需求的整体技术创新系统。一个技术创新系统必须包括所有影响其发展、扩散和应用的因素,主要分成三个方面:供应方的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需求方的市场吸收能力;制度框架(包括宏观环境稳定性、金融市场成熟性、风险资本可得性等)。与此相应,促进向低碳经济转变的创新也需要这几方面的共同作用。其中,供应方面,技术发展和创新提升了向低碳经济转变的潜能,例如,实行技术升级,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开发新能源技术,用清洁能源替代化石燃料,以提供必需的低碳排放或无碳排放的能源服务。需求方面,扩大市场对新技术的需求,提高新技术研发的动机和投资。制度框架方面,建立整体的低碳创新政策体制,提高政策工具组合的连贯性和整体性,关注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长远发展;设计向低碳经济转变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制度手段将低碳经济转变过程中产生的外部效益内部化;采用学习机制,提高制度的适应性。
二是适应短期的条件约束:碳捕获和储存技术。碳收集和储存技术(Carbon Captureand Sequestration,简称CCS)可以在现有技术—制度框架约束下运作,也有利于促使当前主导企业和政府机构的利益与低碳经济的目标相一致,通过捕捉、储存和管理使用化石燃料所排放的二氧化碳来缓解气候变化危机。一般而言,碳捕获主要是从火力发电厂等较为集中的碳源捕捉二氧化碳,碳储存可将二氧化碳注入地下,或者变成碳酸矿物。碳捕获和储存技术保留了现有大部分能源基础设施,如电网、生产和传输设备以及终端技术,其在碳锁定的情况下是基本可行的。“富煤、少气、缺油”的资源条件决定了中国能源以煤为主,电力供应主要来源于煤炭发电,短期内从化石燃料转变为替代能源是不现实的。CCS技术兼顾了现实条件和各方需求,有利于形成广泛利益联盟,对于碳锁定条件下的低碳技术创新有推动作用。
三是实现长期的路径突破:战略利基管理。战略利基管理(Strategic Niche Management)是通过试验为新技术创建和管理受保护的空间(利基)的过程,在这个空间中新技术得以运用和发展。
战略利基管理之所以在碳锁定状态下仍然可行,是由于利基市场的利润不能满足主流市场大企业及其股东的要求,因此被认为对现有“技术—制度复合体”的利益不构成威胁,并可用于实现政府的某些社会管理需要,还可用于应对各方要求针对气候变化问题采取行动的政治压力。这种策略的运用可为低碳技术提供一个喘息的空间,至少使其部分地与主流市场的竞争隔离开来。低碳技术受益于学习效应,从而为成本缩减、绩效改进与低碳技术价值的展示创造了机会,长此以往,低碳技术的竞争优势将日益凸显。我国可通过战略利基管理促进太阳能、风电等清洁能源技术的创新。
技术创新是低碳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只有运用系统的思维谋求技术及其相关制度的创新,才能最终实现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目标。理论上看,碳捕获和储存技术与战略利基管理这两种对策似乎可以在碳锁定条件下,有效促进我国向低碳经济的转变;从实践中看,一些国家也已取得了部分成效。其中,碳收集和储存技术可以在现有技术—制度框架约束下运作,也有利于促使当前主导企业和政府机构的利益与低碳经济的目标相一致。值得说明的是,某种技术是否理想不是由其运用的难易程度决定的,而且低碳经济的实现也绝不是单依靠某种技术或方法就可以的,它需要整体创新系统的支撑,采用一整套混合的、连续的技术和制度工具,并依靠知识和信息反馈回路不断学习和改进。
“碳关税”对进出口企业的影响
美国碳关税不仅影响我国对外贸易,而且还将拖累整体经济的发展。
碳关税目前世界上并没有征收范例,但是欧洲的瑞典、丹麦、意大利,以及加拿大的不列颠和魁北克在本国范围内征收碳税。
现行征收碳税国家的计税标准通常在吨碳10美元至70美元之间。取中间值30美元/吨碳和60美元/吨碳二个等级的碳关税税率,运用可计算一般均衡(CGE)模型,可以初步分析美国碳关税对我国宏观经济面所可能产生的影响程度。
如果征收30美元/吨碳的关税,将导致我国进口总额下降0.517%,出口总额下降0.715%,显然影响出口的程度更大些。如果碳关税率提高一倍,即60美元/吨碳,自然对我国进出口总额的负面影响会相应增加,将分别下降0.869%和1.244%。
在这两种情况下,出口的下滑将进一步拖累我国的GDP分别下降0.021%和0.037%。
从我国对美贸易的总体情况来看,美国“碳关税”的征收,无论是出口还是进口均将产生负面影响,比较而言,对美出口的影响要略大于进口的影响。
出口方面,若征收30美元/吨碳的关税,将会使得我国对美国出口下降近1.7%,当关税上升为60美元/吨碳时,下降幅度增加为2.6%以上;
进口方面,若征收30美元/吨碳的关税,将会使得我国对美国进口下降1.57%,当关税上升为60美元/吨碳时,下降幅度增加为2.59%。
虽然美国碳关税税率的高低与对我国对外贸易及GDP的下降呈现出直接的正相关影响,也就是说随着美国“碳关税”税率的上升对我国的影响逐渐加大,但是这种影响并不成正比,开始的30美元碳关税的影响要比后增的30美元碳关税(即60美元税率)的影响要大,因此美国碳关税对中国的初期负面影响不容小觑。
“低碳认证”内容
所谓低碳产品认证,是以产品为链条,吸引整个社会在生产和消费环节参与到应对气候变化。通过向产品授予低碳标志,从而向社会推进一个以顾客为导向的低碳产品采购和消费模式。以公众的消费选择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发低碳产品技术,向低碳生产模式转变,最终达到减少全球温室气体的效果。正是由于低碳产品认证的这种作用,国外低碳产品认证项目在近两三年如雨后春笋,不断涌现,目前,已经有德国、英国、日本、韩国等十几个国家开展低碳产品认证。
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低碳经济实质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开发、追求绿色GDP的问题,核心是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创新以及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
应对“低碳经济”的策略
尽快制定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建立发展低碳经济的长效机制,推动社会经济朝着低碳方向转型,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从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节能减排的工作需求出发,结合国家的“发展规划”、“能源规划”、“循环经济规划”和“节能减排规划”等,加快制定低碳经济“国家方案”和行动路线图,建立低碳经济统计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一个具体的可操作的发展低碳经济的总体思路与实施方案,并将发展低碳经济纳入我国“十二五”规划,全面推行和实施。
建立低碳技术创新体系,为发展低碳经济提供科技支撑。加大科技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重点着眼于中长期战略技术的储备;整合市场现有的低碳技术,加速科技成果得转化和应用;加大低碳技术的研发,大力开发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如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海洋能、地热能利用技术以及二氧化碳收集储存技术、超低二氧化碳炼钢技术等;加快核能、水电等低碳特征能源开发利用,协调推进传统产业技术升级与污染减排,持续提高生态系统碳汇功能;以现有的新能源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平台为依托,加强国际间交流与合作,促进发达国家对中国的技术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