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价大张旗鼓 一呼百应
2016年钛白企业涨价的特点是“大张旗鼓、一呼百应”,每次涨价都可以看到涨价通知“漫天飞舞”,与多年来企业藏着掖着的涨价形成鲜明对比。以这种方式联合推升市场价格,不免让下游对其产生质疑。
纵观多年国内经济,我们发现当某一个品种中国的产能在全球占比超过35%,同时相关的生产企业数量又仅仅在两位数时,中国市场这个产品的价格会呈现典型的暴涨暴跌,钛白粉就符合这个特点。经过“充分的洗牌“中国钛白粉企业突然发现团结就是力量,从元月份开始直接拉开了涨价的序幕,10个月的时间对于一个体量达几百万吨的品种价格的涨幅超过了60%。
钛白粉价格的疯狂飙升,让下游企业苦不堪言。早有下游用户对钛白企业的联合涨价行为发出了反垄断质疑。的确,由于产能迅速扩张,需求增长下滑等因素影响,过去两年里钛白产品价格下跌幅度超出预期,许多企业面临严重亏损境地。为此,2016年以来钛白粉产品价格在生产企业的联合推动下,出现了十多轮涨价,有些不合常理,下游企业对其产生质疑也是情理之中。特别是在10月初的涨价后,市场根本没有需求,导致尴尬的局面是一方面企业继续玩着涨价游戏,另一方面市场成交价格却开始出现掉头向下的趋势。此时,又有带头大哥挑起大旗,宣布一次性涨价1000元/吨,同行按惯例纷纷跟进——虽然心里根本没底。业界为之哗然之下,有企业已经在呼吁相关部门对这一行为展开调查。
下游申请反垄断调查
钛白粉在2008年就与钢铁、草酸、焦炭等生产制造业被列入涉嫌价格垄断产品。下游企业质疑钛白粉厂商抱团涨价,理由是:多家钛白粉同一天,基本同一价格,甚至涨价原因也如出一辙。下游企业市场不景气,国内钛白粉市场供大于求,其它成品价格浮动不大的情况下,这种抱团涨价行为疑似构成了价格垄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我国反垄断法明确规定,禁止大型企业借控制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于2008年8月1日开始施行。
串通手段 直接违法行为典型
价格垄断作为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始终是价格主管部门监管的重点。因为一些经营者借市场价格上涨之机,自行组织或通过行业组织协调,相互串通,合谋涨价,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监管部门通常会对行业企业抱团垄断价格的行为有非常严厉的处罚。2013年9月,9家总部设在日本的零部件供应商抱团垄断座椅、安全带、散热器和动力转向组件价格,受到美国司法部调查,被处以7.45亿美元罚款 。2013年1月4日中国发改委对境外企业价格垄断开出首张罚单,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等6家国际大型面板生产商因垄断液晶面板价格,遭到国家发改委经济制裁3.53亿元人民币。2015年6月2日,国家发改委对云南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组织四家电信运营商抱团垄断价格的做法进行处以罚款1318万元。
行业组织牵头 重点企业主导
相关数据显示,由于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的过程中,有关行业组织和企业的市场竞争法律意识还相当淡薄。最为典型的价格垄断协议的形式有两类:一是协会、理事会等行业组织召集有关企业商讨价格问题,统一调整有关价格;二是占据较大市场份额的大企业、重点企业主导有关行业会议,出面协调制定有关商品和服务价格。对价格垄断协议集中查处之前,各有关企业和行业组织对价格垄断没有清晰的认识,一些行业组织认为协调价格是“行业服务”,甚至在刊物和文件上宣传有关内容,或者直接向社会发布公报。
部分企业为督促各方遵照执行,也会签订书面价格协议,或者在相关会议纪要上签字。因此,价格主管部门往往可以获取价格垄断的第一手直接证据,有关违法行为也较易定性。所以,钛白粉企业涨价需谨慎,若不小心触犯了国家反垄断法律,就得不偿失了。
“气不由中心丹田出发,则气无所本而失于狂妄,必至失败”,内功讲究的是“以功为本”。中国经济发展要励精图治持续稳定,我国钛白粉行业在十三五期间的发展更需要练“内功”,钛白粉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适时调整生产与营销,竭力去改变“中国特色”无序的“暴涨暴跌”市场惯性,只有内外兼修,保证市场健康良好运行,企业才能有更的大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