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关于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二期10万吨/年钛白粉后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报告》收悉。我局于2016年12月23日组织环境监察、环境监测、固废管理以及慈湖高新区安环局等部门对你公司二期10万吨/年钛白粉后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及“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本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状况,查阅了相关资料,经充分讨论,形成了验收意见。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你公司位于市慈湖高新区内,主营硫磺制酸、金红石精品生产线等。本项目为二期10万吨/年钛白粉后处理项目。计划投资4.54亿元,环保投资2020万元。目前实际投资4.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达1250万元。本项目是《4万吨/年高档精品金红石型钛白粉精品及10万吨/年钛白粉后处理项目》的一部分。其中4万吨/年高档精品金红石型钛白粉精品已在2014年8月通过市环保局验收。本项目2015年6月动工,2016年7月完成建设进入调试。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0万吨/年钛白粉后处理生产线一条、大型厂房一座以及配套的相关设施等。
二、环评及“三同时”执行情况:本项目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及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其中,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储运工程大多数利用已有设施。
(一)废气处理工程:(1)闪蒸干燥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是干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 根 30m 高的排气筒排放。(2)气流粉碎、包装废气:气流粉碎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介质选用 2.0MPa,340℃的过热蒸汽,在气流粉碎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 技改项目气流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过 4 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 后通过 4 根 30m 高的排气筒排放;包装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包装过程中,包装机密封操作,包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情经过 6 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6 根 30m 高的排气筒排放。(3)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主要来源为各个生产环节的“跑、冒、滴、漏”产生的,主要污染污染物为颗粒物,针对无组织排放,项目单位采取加强管理,特别是各生产设备的检测,特别是对密封、阀门、法兰等部位的检测,确保无组织废气的有效控制。
(二)废水处理:本项目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 pH、 SS、盐类、氟化物等,与金星公司已建成的钛白粉装置生产 废水水质基本相同,处理能力完全满足需要。因此,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利用现有设施进行处理,不单独建设污水处理系统。
(三)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空气动力类噪声,其次是机械类噪声。为确保厂界噪声能达标,并改善厂区内的声环境,项目单位对风机、各类泵等强噪声源实施降噪处理;(1)对鼓风机采取基础减震,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适当的降噪措施,在机组基础设置 衬垫,使之于建筑结构隔开,风机的进出口安装消音器,管道外壁敷设阻尼吸声材料等。(2)对大功率设备采用隔离布置,并采取隔声、 消音等降噪措施,厂房墙壁设吸声材料等。(3)在布置有大型噪声设备的厂房为操作工设置隔音的值班室。操作间作吸音、隔音处理;厂区周围及高噪音车间周围种植降噪植物。(4)对距离厂界较近的噪声源重点进行防治。对源强较高的噪声源设置室内,在基础减震的基础上室内墙壁装饰吸声材料。
(四)固废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酸解工段产生的钛液沉降泥渣,磨矿工段后处理工段废气治理产生的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污水处理过程中的产生的污泥等。⑴ 钛液沉降泥渣经打浆中和后,采用带式过滤机过滤,产生的钙泥 在厂内临时堆放于钙泥库中,然后外运堆场堆放,堆场环评目前建设单位已经委托环评单位进行评价,钙泥的堆放应按照环评的要求进行。临时堆场的设计、管理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执行。 ⑵ 除尘灰渣主要为磨矿工段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其主要成分为高钛渣矿物原料以及金红石钛白粉粗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将各工段粉尘分类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至各生产工段,无外排。 ⑶污水处理站酸性废水中和污泥(主要成分硫酸钙)脱水干燥后外售处置。 ⑷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管理部门统一处理、处置。
(五)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6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已经在本技改项目建成投产前完成搬迁。
(六)公司制定了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同时与市环保局、慈湖经济开发区和慈湖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开展联动演练。
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2016年11月,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了监测,出具了监测报告(海峰环监验字[2016]第030号)。结果表明:
(一)废气部分: 2016 年 11 月 10 日— 11 日,对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进行监测,1、监测点位:闪蒸干燥工艺排气筒,监测结论: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属于达标排放;2、监测点位:包装工艺排气筒 1#、包装工艺排气筒 2#,监测结论:验收监测期间,排放浓度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包装工艺 4 根排气筒排放速率总量监测结果经计算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二级标准要求,属于达标排放:3、监测点位:气流粉碎工艺 排气筒 1#、气流粉碎工艺排气筒 2#、气流粉碎工艺排气筒 3#,监测结论:验收监测期间,排放浓度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气流粉碎工艺 6 根排气筒排放速率总量监测结果经计算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属于达标排放;验收项目全部有组织排放量为 1.93Kg/h,年排放量为 15.3 吨。
2016 年 11 月 10 日— 11 日,对项目废气无组织 排放进行监测,在厂区上风向设一个参照点,下风向设定的三个监测 点,监测结论:验收监测期间,所有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限值要求,属于达标排放。
(二)废水部分: 2016 年 11 月 10 — 11 日,对项目单位污水处理站废水进行监测,监测点位:污水处理站废水进口和出水排口;监测结论: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出水排口的所有项目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和慈湖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处理效率:化学需氧量(COD):98.4%。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145 吨/ 年、氨氮:37.5 吨/年。
(三)噪声部分: 2016 年 11 月 10 — 11 日,对项目单位进行了厂界噪声监 测,监测点位:厂界东、南、西、北四个点位;监测结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单位所有噪声监测点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区标准要求,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酸解工段产生的钛液沉降泥渣,磨矿工段后 处理工段废气治理产生的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污水处理过程中的产生的污泥,办公废物及职工生活产生的少量办公废物、生活垃圾等。 ⑴ 钛液沉降泥渣经打浆中和后,采用带式过滤机过滤,产生的钙泥在厂内临时堆放于钙泥库中,然后外运堆场堆放,钙泥的堆放按照环评的要求进行。临时堆场的设计、管理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执行。 ⑵ 除尘灰渣主要为磨矿工段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其主要成分 为高钛渣矿物原料以及金红石钛白粉粗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将各工段粉尘分类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至各生产工段,无外排。 ⑶ 污水处理站酸性废水中和污泥(主要成分硫酸钙)脱水干燥后外售处置。⑷ 办公废物、生活垃圾 办公废物、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各种生活用品、办公用品以及饮食垃圾,由环卫管理部门统一处理。
(五)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调查结果显示,多数人认为本项目的施工期和试生产期 未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不利影响,30%的人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70%的人表示比较满意,没有表示不满意者。
四、验收结论:对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根据验收意见,在对各类环保设施运行状况现场核查的基础上,结合监测报告等资料分析,我局认为本项目总体执行了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环保措施落实到位,污染物达标排放,具备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本次验收仅针对你公司二期10万吨/年钛白粉后处理项目,不包括其他项目。
五、运营期环境管理要求:你公司在日常生产中,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要针对生产工艺中各重点环节,加大巡视检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二)要做好各类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的调试、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要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和污水、废气和污泥等设施的运行管理。
(三)要加强环保设施的台账、档案等建设,重要的环保数据要采用纸质和电子档案双备份,确保环保资料不丢失。
(四)要根据生产特点,加强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做到安全生产。
(五)鉴于金星钛白公司新老项目交叉较多,环保基础设施点多面广的特点,建议根据环境管理需要,开展全厂的环境后评价工作。
(六)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慈湖高新区安环局要加强本项目的监督检查,市环境监察支队要做好本项目的督查和稽查。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