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福建银监局关于福建华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29日披露了
《关于收到<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福建华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的公告》
(2016-036),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福建华通银行筹备工作组转自中国银监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福建银监局关于福建华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闽银监复【2017】9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批准福建华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
二、核准机构名称为:福建华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福建华通银行”)。
三、核准机构住所为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6号楼308室(中
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平潭片区内),营业场所为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江滨西大道东北侧海西金融大厦46层06.07.08.09.12.14单元。
四、核准注册资本为24亿元人民币。
五、核准金融业务范围为: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人民币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福建华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七、核准陈德康、郑新林、陈文胜、郑伟、何媚、林旭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郑振龙、单喆慜、张勇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陈德康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核准郑新林行长的任职资格;核准陈丹、陈文胜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2017年1月13日,福建华通银行筹备工作组分别领取了《金融许可证》及
《营业执照》,福建华通银行于2017年1月16日正式营业。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