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6 09:29:17 来源:互联网|0

安庆市德雅化工因环保问题被处罚

  2016年10月17日、10月20日,安庆市环保局现场检查发现:安庆市德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高速分散工段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装置擅自停运,有机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未取得环保主管部门环评审批文件,擅自于2016年9月新建一机床附件、铸造件、钣金件等油漆喷涂项目。

  安庆市德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第一项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第二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2016年12月05日安庆市环保局发布对安庆市德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处罚决定:针对安庆市德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第一项环境违法行为,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罚款。针对安庆市德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项环境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新增机床附件、铸造件、钣金件等油漆喷涂项目停止建设,处该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的罚款,经计算为二千元。合计共处52000元罚款。

欢迎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icoat2014;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投稿请联系:18911461190,QQ:2510083472